沈昊驹:人类命运共同体正义价值的两个维度

发布时间:2023-09-28 点击数:

(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经历了从“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到坚持各国“可持续的安全”,再到“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变化,体现了其从抽象理念到具体实践主张的发展,顺应了全球化时代呼唤国际合作的大趋势,受到了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和广泛认可,被写入了多项联合国决议。第71届联合国大会主席彼得·汤姆森就认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在这个星球上的唯一未来”。

国际社会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深度共鸣,是因为“世界面临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突出,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贫富分化日益严重,地区热点问题此起彼伏,恐怖主义、网络安全、重大传染性疾病、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人类面临许多共同挑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退回到自我封闭的孤岛。”因此,人类在现实上已经形成了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储存、休戚与共的利益共同体。但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仅是“实然”的利益共同体,还应该内含“应然”的共同价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实然”的利益共同体迈向“美美与共、和合共生”的“应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应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本质上是一个伦理共同体,内含深厚的伦理意蕴和道德追求,其构建也需要共同的价值基础。正义是人类社会追求的崇高道德价值,也是世界各国人民在国际关系领域追求的崇高目标。人类命运共同体应践行和弘扬“正义”价值观。人类命运共同体正义价值中既蕴含着国与国之间“扩大合作、共同发展”的“共时性”国际正义,也包括“要为当代人着想,还要为子孙后代负责”的“历时性”代际正义。

基于当前世界面临的突出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人们对人类命运共同体正义价值的关注,主要在于强调“世界各国或人类命运与共”作为国际道德价值观念或国际伦理精神的核心,在理论上为建构健康、公正、合理的全球伦理奠定了价值基石,在实践上为处理平等、合作、共赢的国际关系伦理矗起了精神大厦,凸显的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正义维度。

但同样是基于当下世界面临突出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我们应该更加强调其代际正义价值。因为在人类发展历史上,人类的力量从未像现在这样强大,以致当代人的决定和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可以超越时间限制,前所未有地改变未来:生态和环境的破坏,重大疫情的蔓延,不仅影响到当代人的利益,还给后代人带来了不可估量的负外部性;人类科技和文明制度的代际传承,直接影响了后代人的生存,人类越来越形成了一个代际命运共同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准确把握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需求,科学认识人类命运共同体“共时性”和“历时性”的伦理维度。人类命运共同体代际正义的价值考量观照到当代人和未来人之间的关系,并通过现实的富有正义价值理念的制度来牵引和约束当代人的行为及关系,从而规导生活中利益与价值、经济与道德、手段与目的的和谐统一,使之趋于人类“历时性”的自由的正义之善。

现代主义历史进步观和传统资源经济学派基于社会财富不断增长、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可开发出更好的替代资源以及未来世代充满着不确定性等三个理由,否认未来世代的权利。但无论是基于理念的深化,还是基于实践的需要,人类命运共同体都应有“历时性”的未来指向。而且,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也必须要有代际正义的考量,代际正义可以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以人为本、对后代人的责任意识以及正义的储存原则等价值共识,在国内层面和国际层面上保护后代人的权利,以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来源:人民网 2023年9月27日)